網頁

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2009年11月13日 人權讀書會報告綱要(維萩)


時    間:2009年11月13日 晚上六點~九點半
地    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第二教研大樓十樓
                   傅正研討室(D1002教室)
報告人:薛維萩(人權學程碩士班)
內    容:Thomas W. Pogge, “World poverty and human rights: cosmopolitan responsibilities and reforms” 2008  第四章  p.97~123



道德普遍性和全球經濟正義
人碩一 薛維萩
4.0序言
從過去到現在,社會經濟權一直都是尚未完全實現的人權,而且在全球缺乏民主、正當程序,和法律規則等等民主與政治權利需求的解釋上,社會經濟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貧窮人們的利益常常不是官方關注的焦點。另一方面,從歷史改變的角度來說,使我們默許在國外貧窮長期的嚴重性,這樣的容忍與我們承諾的道德普遍性相符嗎?

4.1道德的普遍性
當道德概念可以說是普遍的,若且唯若:
(A)所有人在相同的基本道德原則系統;
(B)這些原則對所有人指向相同的基本道德利益和負擔;並且
(C)這些基本的道德利益和負擔由一般的用語說明,以至不受任意地給予特權或損害特定對象。
面臨三個實質的問題:如何算是一個人?每個人都不同於他人,以至於他們持有的基本原則可以不同嗎?由一項任意的基本原則來做區分嗎?

4.2在國家和全球經濟秩序下我們的道德評價
關於經濟正義的兩個重要問題:
1在全球經濟秩序下的基本道德要求,以及其所要負的責任是什麼?
2在國家經濟秩序下的基本道德要求,以及其所要負的責任是什麼?
加入了團結友愛條件的兩個問題:
1’在全球經濟秩序下,即使他們沒有像是同一個國家的團結感,那麼道德的限制是什麼?
2’在國家經濟秩序下,即使他們沒有像是同一個家庭的團結感,那麼道德的限制是什麼?
在國家經濟秩序中,兩個重要的最小需求,檢驗國家與全球經濟秩序之間的差異。

4.3關於全球經濟秩序的一些事實背景
經濟秩序道德評價的三個實際因素
4.3.1世界貧窮的程度
許多人活在低於平均購買力平價之下,並且死於飢餓或可預防的疾病。
4.3.2全球不平等的程度
全球絕大部分的收入,集中在極少數人手中。
4.3.3世界貧窮和不平等的趨勢
貧窮的人數沒有減少,反而還增加,情況並未改善。

4.4國家概念和全球經濟正義的對照
國家最小標準和全球經濟秩序之間的差異要如何證成?道德普遍性有三個選項:1不要有差異存在;2試著辯護最小標準的差異;3堅持最小標準的差異,同時拒絕普遍性要求證明此差異。

4.5道德普遍性和David Miller的脈絡理論
Miller的反普遍性主張應該允許在不同脈絡中道德原則的多樣性,並且對這些多樣性不需要任何的證成。Miller會同意“平等是適當原則使用在情況C”;而且他相信若試圖去建立統一的根據,會妨礙道德的進步以及實際上迫切的需要。另外,在不同時空下使用不同的正義原則,Miller認為這種變化本身有一個基本的邏輯
脈絡理論和道德普遍性的重疊處在於不同的脈絡與原則下,有一共同的原則。

4.6脈絡理論的道德普遍性和John Rawls的道德概念

4.7透過一個雙重標準來合理化相異的道德評價
以發展國家對於處理國內外貧窮的方式不同,有雙重標準備是為理所當然。

4.8 沒有一個雙重標準來合理化相異的道德評價
在長期廣泛且嚴重貧窮的情況下,全球經濟秩序扮演的是一個邊際的角色,造成貧窮的原因,是來自國家內部的因素,是那些擁有國家經濟或政治影響力的人應該要負有責任。因此相信全球經濟秩序不是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也沒有辦法消除貧窮和不平等,外人的幫助有可能適得其反,或是無法防止援助會被腐敗的政客侵吞。Pogge不否認消除貧窮很大的責任在於政府和其社會制度,但對腐敗制度或政客的描述只是援引事實,並沒有提供解釋,是無法令人滿足的。而大部分的社會科學家是以國家主義的立場去做更深入的解釋,比起以全球經濟制度來說,較能夠看出國家發展的軌跡與國際間的差異。

4.9 長期嚴重的貧窮下,全球制度的因果角色
握有政治權力的團體,擁有國際資源特權和國際借款特權。
因為國際借款特權不審查借款對象,導致強化刺激了政變企圖和內戰,也讓龐大的借款成為剛開始民主國家的壓力,因此對腐敗和貧窮問題的國家有重大的負面影響。Pogge建議富有社會的公民與政府,有制度的道德責任去分擔長久以來嚴重的貧窮問題。

4.10 結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正義。無罪。自由人:寫一封明信片給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