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2010/08/13 第二次讀書會報告綱要


第二次讀書會
時間:2010/08/13 晚上六點~九點半
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第二教研大樓十樓傅正研討室(D1002教室)

導讀人:黃嵩立老師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報告人:李仰桓(東吳大學政治系博士生) 研讀內容:Amartya Sen. The Idea of Justice. Ch.15、Ch.16

The Idea of Justice
Ch 15, Democracy as Public Reason

我們通常都認為,民主源於西方,也只適合在西方滋長。但Sen認為這是誤解。他指出,若要了解民主的根源,我們必需探究世界各地人民參與政治的歷史,以及各個地區人民進行公共論辯的情形。對民主的討論必需超越民主在歐美的發展軌跡。如果我們認為民主是專屬西方的產物,那我們就會忽略在世界各地也曾出現要求參與公共事務的聲音。當代民主的制度架構無疑是從歐美的經驗中發展出來的,但如果談到參與式的治理,則世界各地都曾經擁有類似的經驗。
民主的內涵
當代政治論述中,都已將民主視為「討論的政府」(government by discussion),民主已不局限於「公共投票」(public balloting)。不論是John RawlsHabermas,都採取更廣的解釋,認為民主為一種「公共理性的運行」(the exercise of public reason)。他們對民主的定義或許不一,但從他們的討論中,可以得到一個結論,若要較廣義地理解民主,則政治的參與、對話,公共的互動將是民主的重要議題。
不過,當代另有從制度的角度將民主等同於選舉的論述。但是,光是投票或選舉本身並不足以支撐民主的內涵。雖然選舉是民主的重要元素,但選舉的有效性必需伴隨著言論自由、近用資訊及發表異議的自由等條件。如果我們需透過公共論理的協助才能回應對正義的要求,又如果公共論理與民主的理念息息相關,則正義與民主間將有緊密的連結。





民主傳統只局限於某些地區?(The Limited Tradition of Democracy?
問題是,我們也常常認為公共論理是一種西方的產物。那麼公共論理作為民主的一部份,是否正表示民主是西方的產物,而只在西方適用?
如果根據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討論,對公開的公正性(open impartiality)之需求促使全球性觀點成為在當今世界各地實現正義的必要條件。若這個論點沒錯的話,那麼在全人類被納入各種不同的群體,同時幾乎不可能進行公共論理的情形下,上述的必要性不就更不可能達到?
如果我們不再將民主局限於制度性的選舉,而將之視為公共論理,則我們必需再次檢視世界各國在參與式治理方面的不同歷史,而不是認為只有古希臘(尤其是古雅典)才有論理的傳統。
民主的全球根源
對文明的區分不應以地域作為標準。若以地域為標準,我們似乎應認定維京人和西哥特人是古希臘文明的繼承者。但事實上,與古希臘人有較多文化交流的其實是希臘東部和南部的民族,尤其是伊朗、印度、埃及。他們與維京人和西哥特人反而較無交往。
(一)選舉其實不只西方才有
選舉確實始於希臘,但許多亞洲國家在希臘影響下也採用選舉制度。事實上,並無證據證明我們一般認定的西方國家(如法國、德國或英國)其選舉制度直接受到希臘的影響。但我們知道亞洲國家-伊朗、大夏和印度,其地方自治中的選舉制度則與古希臘的影響有關。
古印度在地方自治的實踐上留下不少記錄。B. R. Ambedkar(印度獨立後,印度憲法起草委員會的主席)即清楚的說明古印度在地方性民主制度上的經驗如何影響了現在整個印度的民主政治之設計。
(二)若民主是公共論理
雖然我們知道在非西方社會,選舉也有其相當的歷史。但如果我們採取較廣的定義,將民主視為公共論理,則更能清楚說明為何文化論者認為民主為西方的產物是錯誤的。以下是幾個例子。
1.          在古印度的歷史上,有四次佛教會議。不同意見者在這些會議當中進行論辯。阿育王(Ashoka)在西元前三世紀時召開了其中第三次,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會議。事實上,阿育王也曾制訂公共論辯的規則,同時加以推廣。
2.          日本的Shotoku王子則在西元七世紀時,頒佈了「十七章憲法」(Constitution of Seventeen Articles),其中規定「重要決策不應由一人獨斷,需與眾人討論」。並解釋:「不要因別人的意見與我們不同而感到憤恨。因為每個人都有他們的心,而每顆心都有其各自的學習歷程。他們的正確就是我們的錯誤,而我們的正確也是他們的錯誤」。有評論者認為這是日本日後逐步轉向民主化的第一步。
3.          曼德拉在自傳Long Walk to Freedom中提到,他年輕時在一位酋長家中所見到的討論情形,影響了他日後對民主的認知。而當時歐洲人在南非建立的隔離制度,完全無助於他了解民主政治。
中東是個例外嗎?
中東地區一向被認為對民主制度抱有敵意。若我們指的是當代意義中的那種制度性民主,在中東確實不曾出現過。但是別忘了制度性的民主在全世界而言也是個新興的現象。
如果對民主採取廣意的理解,將公共論理與對不同意見的寬容納入民主的意涵,中東在這方面卻有傑出的表現。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尤太哲學家Maimonides被迫離開西班牙後,收留他的不是歐洲國家,而是阿拉伯世界的伊斯蘭王國。國王Saladin是位虔誠的伊斯蘭教徒,他不但收留了Maimonides,還任命他在開羅的法庭中擔任要職。事實上,Maimonides獲得的待遇並非特例。在伊斯蘭教統治下的阿拉伯世界和中世紀時的西班牙都曾將尤太人納為世俗成員,其自由甚至在社會中的領導地位都獲得尊重。
新聞和媒體的角色
一個自由而獨立的媒體對公共論理至關重要。過去三百年來歐美在這方面的表現確實較為突出。一個不受限制而健康的媒體之所以重要,有幾個理由:
1.          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對我們生活的品質有直接的益處。我們需要與他人溝通以及了解所生活的世界,媒體在這方面十分關鍵。
2.          媒體在傳播知識和監督方面扮演主要的資訊性角色。
3.          媒體也擔負保護性的功能,為遭到忽略的人或弱勢者發聲。有了媒體,執政者就不能無視於災禍的存在,而必需面對公眾批判的壓力。
4.          當價值的形成需要充足資訊且不受管制時,溝通和論辯的公開性就極其必要。理性的價值形塑需要一個互動的過程,而媒體在其中將扮演主要的角色。另外,同樣為民主實踐過程中的不可或缺的部份,多數決與少數權利的保障兩者間的關係特別依賴寬容價值以及優先性的形成。
5.          在公共論理的過程中,運作良好的媒體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公共論理與追求正義是密切相關的。因此,媒體不但對民主很重要,對於追求正義也很重要。
媒體與這麼多面向有所關聯,這說明了制度性的修正有可能改變公共論理的實踐情形。立即而有力的公共論理不僅依賴歷史上傳承下來的傳統和信念,也依靠討論和互動的機會,這是制度和實踐所能提供的。


The Idea of Justice
Ch 16, The Practice of Democracy

Sen認為,造成1943年印度Bengal省發生飢荒的原因,不僅在於當時的印度缺乏民主制度(尚在英國殖民統治),還由於當時的媒體(多數為英國媒體)在報導和批判上受到嚴格限制,而媒體本身也選擇對飢荒的議題噤聲不語。因此,當時的英國高層,包括議會,對這個議題幾乎沒有公開的討論,也沒有提出解決的對策。
事實上,英國政府不但沒有提出對策,當時所推行的一些政策還使飢荒問題更加惡化。如英國禁止印度各省間的糧食相互流通,以致助長黑市的價格;發生飢荒的Bengal省不但不能進口糧食,還被要求出口等等。政府這些錯誤政策在媒體受到管制的時期,都未能進入英國的議會中討論。
這些問題,終於在印度CalcuttaThe Statesman報編輯Ian Stephens突破管制,揭露了真相後,引起英國議會的討論,進而改變了政府的政策。然而在當時,成千上萬的平民已經因為飢荒而死亡。
防止飢荒與公共論理
Sen在此再度強調,當一個國家擁有一個運作中的民主體制,包括定期選舉、有反對黨、基本的言論自由以及相對自由的媒體,都不會發生大規模的飢荒。他認為這是政治自由所發揮的保護性功能。
相對於印度,中國在1958-1961年發生的大飢荒,正是因為缺乏民主機制而造成的。他認為,世界的飢荒史與威權政府有密切關係。
在飢荒中,受害的一定是平民,而不會是統治階級。然而,如果有自由而不受審查的媒體,政府就必需面對公共的批評,因而會有政治動機去解決飢荒的問題。
(一)公共論理扮演動機性的功能(促使政府有動機解決問題):在飢荒中受害的人民在總人口中仍是少數。如果只是這些人在選舉時投了反對票,仍不會動搖政府的地位。這時唯有透過公共論理,動員大多數人的力量,形成輿論的壓力,才能向政府提出抗議,甚至迫使其下台。透過公共的討論,大多數不受飢荒影響的人才可以了解災民的處境,進而集結足夠的票數在選舉中讓執政者下台。
(二)公共論理扮演資訊傳播的功能。1958-1961年中國大飢荒的原因,即在於缺乏可以自由傳播訊息的系統,以致政府本身也因缺乏訊息而被誤導。由於缺乏自由媒體,各個公社都不曉得生產力的失敗其實是普遍現象。為了表現績效,各個公社都謊報生產總額,以致中央接收到錯誤訊息。
Sen認為,中國在三年的大飢荒中,一直未能修正政策,不僅是因為缺少反對黨和獨立媒體的監督,也因為中國政府本身沒有看見修正的必要性。之所以如此,一部份原因即在於缺乏足夠的資訊告訴它「大躍進」其實已經失敗了。
有趣的是,毛澤東自己也體察到民主在這方面的功能(第345頁的引文)。只是,他在這裡強調的只局限於民主在傳播訊息上的功能,而忽略了政治自由本身內含的動機性及建構性的角色。
民主與發展
企圖貶抑民主的論點,都傾向於把民主和發展對立。他們會說:「作個決定吧!你想要民主?還是想要發展?」東亞國家特別喜歡這樣的論點,他們常引東亞幾個國家的情況作為例子。
Sen認為,要處理這個問題,必需注意兩件事情:
1.      所謂發展的內涵為何?
2.      我們如何詮釋民主?
要評價發展,不能脫離人們可以過什麼樣的生活以及實際上所享有的自由。如果以較廣義的方式理解發展,則可以清楚看到發展與民主間存在著建構性的連結關係。在發展的「建構性元素」中,包含了政治自由與民主權利。此二者與發展的相關性不需要間接地透過對GNP成長的貢獻才能建立。
除了政治自由外,當然也要注意其他類型的自由,如經濟貧窮的問題。Sen不反對追求經濟成長,即便是狹義的GNP成長。但他認為在這方面,應注意的重點是經濟成長而增加的公共稅收。一個國家公共稅收的增長有時是快過經濟成長的。公共稅收可以用來發展教育、基礎醫療和衛生及其他有利於增進人民的生活和能力的事情,因此有助於將經濟成長帶來的效益作更平均的分配。
貶抑民主的論點常將東亞國家拿來作跨國比較,並以印度作為反證。他們指出諸如南韓、台灣、新加坡的經濟成長都在威權政府中出現,並認為印度就是因為施行民主以致經濟表現不佳。然而,並無任何實證研究證明民主對經濟成長有不良影響。印度這幾年經濟也大為好轉,但他的民主程度並未降低。他認為,經濟的成長其實得力於友善的經濟環境所帶來的支持性效果,而非政治體系的殘暴力量。
人類安全與政治權力
進一步而言,我們應該注意的是,透過協助被迫害者和弱勢者發聲,民主和政治公民權利已被證明可以用來增強其他類型的自由。南韓在1990年代末期的經濟危機中了解到民主的重要性。而印度也受惠於民主所擁有的保護性功能。印度因實施民主而允許反對聲音,刺激政府採取行動,避免災難發生;但也因未能善用民主制度提供的機會,以致在社會政策上表現不好(如社會的不平等)。在印度,對社會制度的公共討論是比較少的,以致於無法給政府足夠的壓力去作修正。
民主與政策選擇
Kerala是印度境內少數將民主制度作較妥善運用的地方,這與當地「反上層種姓制度運動」(anti-upper-caste movement)、TravancoreCochin兩地「在地王國」(native kingdoms)早期的倡導及傳教士推廣教育的活動有關。因此社會上的需求-如普遍的教育、基本的醫療、性別平等及土地改革等都能在政治上得到有效的回應。Sen認為Kerala能有這些成就,有其歷史和當代發展的條件。因此,對民主制度的運用是無法獨立於社會條件之外的。
一個難以迴避的結論是,經濟成就、社會機會、政治聲音以及公共論理是緊密地交織在一起的。當一個領域愈堅決地運用政治和社會的聲音,那個領域改變的可能性就愈大。印度的性別議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民主自由可以用來促進社會正義及更好、更公平的政治,但這樣的過程不會自動產生,而必需參與政治的公民們付諸行動。Sen認為這不只是亞洲,歐美國家的歷史也可看出這樣的經驗。
少數權利與包容的優先性
在制度上,民主常被等同於投票或多數決。然而,當我們廣義地去理解民主,而將之視為公共論理的時候,民主就不只是投票,而會進一步承認少數權利的重要性。少數的權利與多數決一起構成民主的整體架構。
但是,當社會中的多數強硬地決定取消少數者權利時,社會就會面臨究竟尊重多數還是保障少數權利的問題。這時,寬容價值的形塑就成了民主政治得以順利運作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黨派間的傾軋也是個問題。在防止教派暴力的問題上,民主的角色有賴於包容的能力以及政治過程的互動,以抑制各地域中有害的狂熱主義。在印度,甘地就曾經指出包容是民主的一個重要部份。
Sen看來,唯有擁護一種足以橫跨不同障礙的價值,才有可能克服教派間的傾軋。就印度而言,就是要承認每個人的多元認同。例如,印度中的印度教徒、穆斯林、錫克教徒、基督徒等,他們不只有共同的國籍,每個人也都有各自在語言、文學、職業、地域的歸屬。民主制度提供了一個機會來討論派系之外的歸屬,有助於我們承認人類的多元認同。印度在2008年發生恐怖攻擊事件後,由於事發後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人民大量地參與公共討論,所以後來對穆斯林的報復就沒有發生。
要防止派系或族群差異所帶來的衝突,民主政治所產生的寬容價值是不可少的。然而,民主制度的存在並不會自動產生這樣的價值。積極而有活力的媒體在這時會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民主制度的運作,有賴於人民起而行動,以運用這些機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正義。無罪。自由人:寫一封明信片給正義